南京艺术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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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简介

南京艺术学院是江苏省唯一的综合性艺术院校,是我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并延 续至今的高等艺术学府,是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江苏省 高水平大学高峰计划建设高校。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建设和发展,南京艺术学院经风 雨而茁壮,历沧桑而弥坚,已发展成为在国内外卓有影响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学校现设有美术学院、音乐学院、设计学院、电影电视学院、舞蹈学院、传媒 学院、流行音乐学院、工业设计学院、人文学院、文化产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 成人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等 14 个二级学院;艺术研究院、信 息化建设管理中心、学报编辑部、江苏省书法创作研究中心、艺术教育高等研究院、 美术馆、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图书馆、社会教育学院等 9 个直属单位。设有艺术史论、 艺术管理、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舞蹈教育、流行音乐、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 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美术学、绘画、 雕塑、摄影、书法学、中国画、文物保护与修复、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 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 广告学、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等 39 个本科专业。 美术艺考培训班

学校目前在校生总数 11000 余人 , 教职工 1000 余人,专任教师 700 余人,专 任教师中高级职称 300 余人 , 博士生导师 60 余人,硕士生导师 200 余人,聘有国 内外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百余人。其中 , 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 1 人;教育部“长 江学者特聘教授”1 人;中组部“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1 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专家 21 人;第八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3 人,召集人 1 人;教育部教 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7 人 , 副主任委员 2 人;首届全国高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1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荣获江苏紫金文化奖章2 人;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9 人;江苏省“五个一批”人才 5 人;入选省“333 工程”“青蓝工程”“六大人才高峰”“社科英才、优青”“紫金文化创意英才、优青” 等百余人。

学校是全国唯一拥有艺术学学科门类下全部五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等院校。在 2017 年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五个一级学科 全部跻身全国前六。艺术学科综合实力在全国艺术院校中的优势地位得到进一步确 立。2018 年五个一级学科全部入选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三期建设项目。2015 年以来, 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 35 项 ; 获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项目 35 项 ; 获省部级科 研项目 104 项 ; 获教育部社科优秀成果奖 5 项、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13 项。学校一批研究机构获批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 一批研究团队获批省级优 秀创新团队。学报《美术与设计》版入选 CSSCI 来源期刊和全国中文核心期刊,《音 乐与表演》版入选 2020 版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美术艺考培训班

学校“美术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建构与实践”获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 《中国画技法》《油画技法》《中国美术史》为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中国画、视 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艺术设计学、美术学、绘画、舞蹈学、动画、艺术史论、音 乐学、环境设计、工艺美术、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书法学 等 16 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动画、艺术设计、绘画、音乐学、表 演等 5 个专业入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 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13 个专业入选江苏省品牌、特色专业。艺术设计专业、美术学学科为全国高等学校 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区;“数字媒体艺术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建有“艺术材料与工艺”“文化创意与综合设计”等 2 个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手工艺课程实验教学实验室、数字音频教学实验室、版画艺术实验教学中心、影视 制作实验教学中心、工业设计实验教学中心、现代雕塑综合材料实验教学中心、虚 拟现实艺术实践教育中心、传媒艺术跨学科综合训练中心等 8 个省级实验教学与实 践教育中心。《毕业设计(论文):参数化设计与建造》《动画基础》获评江苏省首 批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新文科艺术学类专业课程体系与新形态教材建设”“艺 术与科技相融合的新型产品设计专业及课程建构”两个项目被立项为首批江苏高校 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省级重点培育项目;2014 年,获批立项建设江苏高校文化创 意协同创新中心;2016 年,紫金文创研究院成为江苏省首批新型重点高端智库,跻 身全国A级智库;2018年,成立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南艺基地, 积极推动新思想的理论阐释、传播和教学。南京艺术学院美术馆多次被国内重要媒 体评为全国十大艺术机构、十大美术馆。

近年来,学校在国内外重大艺术创作展演中硕果累累。教师编剧动画片《大禹治水》获第 15 届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第 26 届电视文艺“星光奖”优秀电视 动画节目奖;获全国美展金银铜奖 8 项,“金钟奖”金奖 2 项,“文华奖”金奖 1 项, 全国声乐比赛金奖 1 项;教师编剧出品的电视剧《大清盐商》荣获第 30 届“飞天奖” 和第 28 届“金鹰奖”荣誉提名奖;获全国舞蹈比赛二等奖 1 项;获中国舞蹈“荷花 奖”古典舞奖;12 件作品入选第六届全国青少年民族乐器教育教学成果展示;1 部 作品入选第十二届全国舞蹈展演;2 人获“中国音乐小金钟二胡新星”称号;获全国 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 3 项;在中国书法兰亭奖、“桃李杯”舞蹈比赛、中国 百家金陵画展等活动中斩获多项大奖。复排大型反战歌剧《秋子》,创作和平颂 --多媒体音诗画交响音乐会、原创舞剧《十二秒》、原创音乐剧《古今流觞》等,牵头 排演全省高校大型舞蹈诗剧《阔步新时代》,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学校积极投身国家和地方文化建设,圆满完成了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鼎、 亚投行新标徽和启动装置设计任务,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为国家公祭鼎和亚投行启动 装置揭幕;圆满完成国庆 70 周年江苏彩车“江苏智造”、世界语言大会视觉系统、 江苏发展大会会标、2018 羽毛球世锦赛标志、中国医疗保障官方标志及徽标、江苏 援湖北医疗队标志、南京地铁壁画等设计任务。自 2016 年开始,南艺“520 毕业展 演嘉年华”已连续成功举办六届,营造了“一校展演、全城盛宴”的浓厚艺术氛围, 成为一项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公共文化艺术活动。

在一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南京艺术学院秉承了优秀的文化传统、积淀了深 厚的文化底蕴,从上海美专董事局主席蔡元培先生确立的“闳约深美”办学理念到 刘海粟先生提出“不息的变动、不息的改造”办学精神,陶甄了一代代优秀的艺术人才。 刘海粟、颜文樑、陈之佛、谢海燕、臧云远、黄宾虹、傅雷、贺绿汀、张大千、朱屺 瞻、潘天寿、丰子恺、吕斯百、黄镇、吴印咸、沙飞、董希文、赵丹、吕凤子、陈抱 一、俞剑华、程午嘉、刘汝醴、温肇桐、陈大羽、黄友葵、盛雪、甘涛、洪潘、刘少 椿、程十发、罗尗子、苏天赐、林树中等名家大师曾在这里执教或学习。他们为中国 艺术教育的崛起作出过卓越的贡献,也为南京艺术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美术艺考培训班

改革开放以来,学校紧紧抓住发展机遇,主动顺应教育适度超前发展的战略, 把“内涵建设”和“外延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了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跨 越式发展,培养了一批批优秀的艺术人才,他们在艺术教育、艺术研究、艺术创作、 文化产业等方面成就卓然,影响深远。

2018 年 12 月,学校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吹响了不断开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的前进号角。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教育 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高质量发展战略主题,在新时代高等 艺术教育和艺术创作实践中,进一步彰显“中国特色”、追求“国际一流”、突出“综 合优势”,主动融入文化强国、文化强省建设,努力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 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应有的贡献!

报 考 条 件


1.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 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①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剧)专业、流行音乐(演唱): 发声器官、听觉器官无实质性病变,男身高 1.70 米以上、女身高 1.60 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②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 盘乐器演奏)专业、流行音乐(演奏):听觉器官无实质性病变;

③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实质性 病变,男身高 1.73 米以上、女身高 1.63 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 条件可适当放宽;

④舞蹈表演专业:男身高 1.75 米以上、女身高 1.65 米以上, 专业特别优秀者,男身高不得低于 1.72 米、女身高不得低于 1.62 米;

⑤录音艺术专业:听觉器官无实质性病变。

报 考 规定

1、江苏省考生

①报考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含与苏工艺联合培养 4+0 项目)、产品设计、 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含中外合 作办学)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只需参加江苏省美术专业统考。

报考传媒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只需参加江苏省编导 专业统考。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 影视摄影与制作、广告学、文物保护与修复、美术学(文遗研究)、艺术史论、 艺术教育、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只招收普通类考生, 考生直接参加江苏省文化课高考,专业免试,依据江苏省普通类本科相应 批次分数线,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美术艺考培训画室

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各专业只面向江苏省招收对口单招考生,考生 只需参加江苏省对口单招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

②报考除以上专业外其它在艺术类批次录取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必须 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即:校考)。

③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 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 理论(计算机作曲、流行创作)、音乐学、音乐学(师范)、流行音乐、 音乐学(音乐传播、乐器修造)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均须参加江苏省音乐 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否则,上述专业校考成绩无效。

④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工艺美术(与苏工艺联合培养 4+0 项目)的专业只招收江苏省考生。

⑤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 流行音乐(演唱)专业及方向在江苏省只招收历史科目考生。


2、外省考生


①报考我校在艺术类批次录取专业的外省考生,除美术设计类、广播 电视编导专业只需参加所属省美术、设计类、编导类省级统考外,其余专 业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

②我校在外省艺术类批次招生的校考专业,艺术兼文科、艺术兼理科 考生均可报考。

③我校各专业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只接受计划类型为“普通类”的 考生报考(即以汉语言参加高考的考生均可报考)。

3. 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或联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 参加省级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


4、考试交验的材料

①参加网络线上考试的考生,须根据考试系统提示要求进行验证、核 实身份后,参加考试。

参加现场考试的考生,需交验身份证原件、网上打印的南京艺术学院 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所属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 类专业报考证”原件。美术艺考培训画室

②所有考生,均需验证无误后方可参加考试。身份证原件如丢失或未 办理需提供临时身份证。


5、考试纪律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

我校将其作弊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属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招生名额及录取办法(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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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上表中,考试类型为省统考的专业,考生只需参加本人所属省的相应专业 省统考(或联考)即可;考试类型为省统考、校考的专业,考生所属省有相关专 业省级统考(或联考)的,考生必须参加该专业的省级统考(或联考)以及我校 校考,省统考成绩合格后,我校校考成绩有效,否则成绩无效。

2. 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以高考填报志愿前在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站上 (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3. 在艺术类批次招生的专业,“外省考生按文化分比值择优录取”,文化分 比值 =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 ÷ 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科相应批次省控线;

“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 =[(高考文化分 ÷ 文化满分)×0.6+(专业分 ÷ 专业满分)×0.4]×750。

4.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各专业只面向江苏省招收对口单招考生。

5.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工艺美术(与苏工艺联合培养 4+0 项目) 专业只招收江苏省艺术类考生。

6. 我校 2022 年乐器演奏类专业只招收各专业所列乐器种类,凡未列出的乐 器种类该年不接受报考,具体如下: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二胡、古筝、扬琴、琵琶、 中阮、古琴、竹笛、唢呐、笙;

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小提琴、中提琴、 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小号、圆号、 长号、大号、打击乐(不含爵士鼓等流行打击乐);

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钢琴、手风琴(限 外省考生);

流行音乐专业演奏方向招收乐器种类为:电吉他、电贝司、爵士鼓、低音提琴、 萨克斯管、小号、长号、流行键盘、爵士钢琴、双排键电子管风琴、古典吉他。

7. 我校 2022 年舞蹈表演专业招收的舞种为:古典舞、民间舞、昆舞、芭蕾舞。

8.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

影视摄影与制作、广告学、艺术史论、文物保护与修复、美术学(文遗研究)、 艺术教育、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只招收普通类考生, 考生直接参加所属省文化课高考,专业免试,依据各省普通类本科相应批次分数 线,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 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史论、  文物保护与修复、美术学(文遗研究)专业均按艺 术类专业学费标准收费。美术艺考培训画室

9. 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其中在艺术类批次招生的校考专业, 面向全国招生,在外省不编制分省计划;在艺术类批次招生的省统考专业以及在 普通类批次招生的各专业,招生省份及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招 生计划专刊。

10. 学费标准最终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为准。

11. 我校有关规定如与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属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  2022 年普通高校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属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 为准。

考试科目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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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 凡中央音乐学院附中、中国音乐学院附中、上海音乐学院附中、星海音乐学院附中、沈阳 音乐学院附中、四川音乐学院附中、武汉音乐学院附中、天津音乐学院附中、西安音乐学院附中、 浙江音乐学院附中、南京艺术学院附中、吉林艺术学院附中、云南艺术学院附中、广西艺术学院附 中、山东艺术学院附中、新疆艺术学院附中、内蒙古艺术学院附中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报考对应 的音乐表演类、流行音乐主修专业,具有免专业考试初试资格(如参加初试,则视为考生放弃免初 试资格,将以初试成绩确定是否进入专业考试复试),但需办理网上报名、缴费手续,并在完成网 上报名缴费后同步上传所在附中注明主修专业证明材料电子版以便核验。证明材料纸质版考生需在 初试报名结束后三天内通过顺丰寄付方式邮寄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 74 号南京艺术学院 音乐学院办公室牛老师收(025-83498467)、流行音乐学院(演艺大楼 423 流行音乐学院学工办 公室收 025-83498312),证明材料电子版与纸质需保证一致并齐全。初试结束后按规定正常办理 复试手续。

2.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学(师范)专业,复试阶段考场内安排钢琴伴奏,考生须提供 正谱(五线谱),不可自带伴奏人员或伴奏音频。

3. 凡自备音乐的考生,请提供 U 盘,音频播放格式为 MP3,并只存有本场考试相关音乐,如 本场考试有多个音乐,请将音乐分别存放于不同的 U 盘,每个 U 盘仅保存一首音乐。

4. 我校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必考科目,凡有缺考科目的,该专业成绩不得合格。

5. 考生参加初试提交的视频一律不得出现与考试无关的声音与标识标志;

6. 舞蹈教育专业与舞蹈表演专业不得兼报,舞蹈表演 4 个舞种之间不得兼报;报考舞蹈表演专 业的考生初试与复试不可以化舞台妆(浓妆),允许化淡妆。

7. 我校除校本部以外,各专业无外设考点。美术艺考培训画室

8. 舞蹈学院招生考试考生着装要求:

①女生穿纯色体操服、舞蹈软鞋;男生穿黑色练功裤、素色短袖、舞蹈软鞋。所有服装不得有 任何与服装本身无关的其他特殊装饰物,包括滚边、印花图等,不穿着奇装异服,严禁考生穿着培 训机构(学校)发放的带有其品牌 LOGO 的服装参加考试。

②初试盘头、淡妆,复试不戴与剧目无关的头饰及各种装饰物。

③不按规定着装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

南京艺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在江苏省招生专业考试科目 (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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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考报名及考试相关安排

报名参加我校专业校考的考生,须于 2022年1月 6-15 日关注“南京 艺术学院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缴费(微信报名、缴费系统关闭 维护时间为每天的 00:00—4:00)。缴费前请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因信息填 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我校将通过教育部信息交互平台对所有报名 校考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凡报考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参加我校专 业考试成绩无效。

有初复试考试的专业,初试考试为网络在线考试,复试考试为现场考试。 考生在完成专业报名缴费后,即可申请该专业的网上模拟考试,考生申请网 上模拟考试次数不限,正式开考前,考生必须至少完成 1 次完整的网上模拟 考试。

1 月 16-20 日,考生根据报名系统中显示的本人考试时间进行网上初试 考试。

通过初试考试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复试手续,对复 试阶段的面试科目,按系统提示要求预约面试考试时间,预约完成后,按报 名系统提示要求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时到南京艺术学院参加复试考试。

只有一轮考试的专业,考生必须按时登陆微信报名系统预约或确认现场 考试时间,预约或确认完成后,按报名系统提示要求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按时到南京艺术学院参加专业考试。

网上报名、选报专业及网上缴费时间截止至 2022年1月15日 18:00, 逾期不予补报(现场不接受报名及现金缴费)。考生网上确认缴费后不予退费。

需要进行网络在线专业初试的考生,正式开考前,考生必须至少完成 1 次完整的网上模拟考试。

报考专业需要预约或确认现场考试时间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 上预约或确认考试时间,对考生参加考试造成影响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各专业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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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校保留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调整考试方案的权利。

( 表 2) 南京艺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在江苏省招生报名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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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关 说 明

1. 根据全国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及各地具体要求,为保证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学校将视实际情况,调整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等。如有调整,将在南京艺 术学院本科招生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广大考生密 切关注。

2. 考生因赴考、疫情等因素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本人承担。

3. 请考生关注我校通过本科招生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成绩公布后考生可通过该 网站的“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本人专业考试结果,打印成绩单。合格考生不再寄发 专业合格证。

4.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规定, 在高考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

5.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按照考生所属省的相关要求,填报高考志愿。

6. 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 日语教学。

7. 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 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 资格一年。

8. 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虚假信息、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 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9.学校设置多项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特困学生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规定可登陆我校 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

10. 本校招生信息均以本简章和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如遇有国家政策 调整及其他变化,本校将于高考填报志愿前发布招生章程,并最终以国家、省相关 规定为准。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南京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将不承担 任何法律责任。

11. 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考生报考要求

1. 港澳台地区考生可报考我校面向外省招生的在艺术类批次录取的 校考专业。

2. 报考我校的港澳台地区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3. 港澳台地区考生专业考试报名、专业考试科目内容等要求均同于 内地考生。

4. 招生名额及录取办法

招生名额:7 人,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录取办法: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中华人 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 招办”)划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录取最低分数线 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 专业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地区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联招办组织 的文化课考试。考生可登陆联招办网站查看招生 简章并进行报名。联招办联系电话:86-20-89338633 转 7。

外籍人士报考事项

外籍人士报考我校,请与我校国际教育学院联系,联系电话: 025—83498218;邮箱:nua_application@163.com。


学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学校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 74 号    

邮政编码:210013                  

学校招办:025—83498055、83498382

美术学院:025—83498126                   设计学院:025—83498147              

工业设计学院:025—83498620            音乐学院:025—83498467              

流行音乐学院:025—83498311            电影电视学院:025—83498189                  舞蹈学院:025—83498273                    传媒学院:025—83498169          

人文学院:025—83498354                    文化产业学院:025—83498640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 :025—83498186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025—83498038       国际教育学院:025—83498218

声明

我校从未组织任何形式的美术艺考考前辅导班或美术艺考培训班,不允许校内各部门或个人举办或参与各类考前辅导和培训;学校未授权任何个人或机 构以任何形式开展考前辅导或培训,也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及校外单 位从事招生录取工作。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任何虚假宣传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举报电话:025-83498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