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是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独立学院,是辽宁师范大学与大连渤海红旗集团合作创办的新型普通本科学院。其前身是1999年辽宁师范大学为扩大办学规模而设立的“国有民办”二级分院,2001年和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合作,成立辽宁师范大学分校,当年招收四个专业学生541人。2002年6月,辽宁师范大学分校迁到大连市沙河口区富民路,改为现名,2003年12月被教育部批准确认为独立学院。2004年,随着专业的增加,学院与大连渤海红旗集团协商,租用大连十四中学部分校舍(2006年又迁至柳树村)建立影视艺术分院,当年招收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等三个专业164名学生。目前海华学院有12个专业(法学、英语、日语、旅游管理、新闻学、广告学、图书馆、艺术设计、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汉语言文学、音乐表演),在校生3700多人。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 | 学位授予门类 | 学费(元/年/生) |
1 | 030101K | 法学 | 4年 | 3-8年 | 文理兼招 | 法学 | 27500 |
2 | 050201 | 英语 | 4年 | 3-8年 | 文理兼招 | 文学 | 27000 |
3 | 050207 | 日语 | 4年 | 3-8年 | 文史 | 文学 | 27000 |
4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 | 4年 | 3-8年 | 文史 | 文学 | 27000 |
5 | 050301 | 新闻学 | 4年 | 3-8年 | 文史 | 文学 | 27000 |
6 | 050303 | 广告学 | 4年 | 3-8年 | 文史 | 文学 | 27000 |
7 | 050306T | 网络与新媒体 | 4年 | 3-8年 | 文理兼招 | 文学 | 27500 |
8 | 120203K | 会计学 | 4年 | 3-8年 | 文理兼招 | 管理学 | 27500 |
9 | 120501 | 图书馆学 | 4年 | 3-8年 | 文理兼招 | 管理学 | 27500 |
10 | 120901K | 旅游管理 | 4年 | 3-8年 | 文理兼招 | 管理学 | 27500 |
11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年 | 3-8年 | 理工 | 工学 | 27500 |
12 | 080906 | 数字媒体技术 | 4年 | 3-8年 | 理工 | 工学 | 27500 |
13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4年 | 3-8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学 | 27000 |
14 | 130503 | 环境设计 | 4年 | 3-8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学 | 27000 |
15 | 050103 | 汉语国际教育 | 4年 | 3-8年 | 文史 | 文学 | 27000 |
16 | 030503 | 思想政治教育 | 4年 | 3-8年 | 文理兼招 | 法学 | 27500 |
17 | 040106 | 学前教育 | 4年 | 3-8年 | 文理兼招 | 教育学 | 27500 |
18 | 080910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4年 | 3-8年 | 理工 | 理学 | 27500 |
学院按照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2003年教发[2003]8号)以及辽宁省政府、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办学,具有独立的办学设施,校园占地面积152亩,学生公寓、食堂等各种文化生活、体育设施完善;多媒体教室、与因特网连接的计算机实验室和会计模拟实验室、多媒体语言实验室、语音实验室、图书资料室以及报刊阅览室等一应俱全,教学设施完善,教学条件能够满足教学需要。
学院按照“以学生为本,以育人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办学,美术培训学校实行“多规格、分层次、重技能、求素质”的培养模式,学院秉承辽宁师范大学“厚德博学、为人师表”的校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注重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同时,更重视其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实际能力的巩固与提高,使学生“专业合格、学有所长”。立足社会和市场需求,通过教育关怀和严格管理,让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学会共同生活,学会生存,”。
海华学院实行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辽宁师范大学聘任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较高思想政治素质、较强业务能力、团结协作、勤奋精干的干部和教师从事学院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同时,校本部对学院的建设、教学、管理等给予了全方位支持和指导。
学院继承辽宁师范大学的优良传统,思想政治工作长抓不懈,重视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科学的学习方法的养成,力求使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态度、健全的人格修养、严谨的学习风气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努力建设和谐校园。
学院拥有一支认真负责、爱岗敬业、有良好师德修养的高水平的专任和外聘教师队伍,建立了完善的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体系,持续不断地加强教风、学风和考风建设。在此基础上,学院积极探索适应现代教育发展趋势和学生成长规律的教学改革,因材施教,保证了教学质量的稳定和逐渐提高。建立专业教研室,以学分制组织教学,开展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培训,努力培养研究型、应用技能型、复合型等国家和社会需要的人才。
1.学费收费标准:法学、学前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网络与新媒体、会计学、图书馆学、旅游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每年27500元/生;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英语、日语、新闻学、广告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每年27000元/生。
2.宿费收费标准:住宿费按5800元/人·学年收取。
3.学费和宿舍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美术培训学校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4.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
(1)奖学金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人/年。
(2)校奖学金及其他资助方法
学校设立考研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种形式奖学金;学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1.投档比例
实行有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普通类: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院校志愿顺序调档,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未能完生计划时,依次接收第二、第三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能够完生计划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我院按照平行志愿的方式录取;美术培训学校辽宁省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招生;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我院实行有序的院校志愿,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的录取原则为准。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有关加、降分及优先录取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2)成绩相同的考生
普通类:文科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理科专业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其中外语类文科专业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数学成绩排序,外语类理科专业依次按照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
艺术类: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艺术(文)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理)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美术培训学校艺术文理大排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1-62511060、0411-62511061、
7. 艺术类专业招生提示
我校艺术类专业只录取参加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2020年艺术类专业各省份综合分数计算方式:河北省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广西省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辽宁省按照(文化课*0.5+专业课)成绩录取;黑龙江省按照(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录取;内蒙古按照(文化课*0.4+专业课*0.6)成绩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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