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2017年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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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理工学院2017年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7月13日更新)

省份

科类

专业

录取最低一名考生成绩

综合分

文化分

专业分

福建

文科

设计学类

66.83

420

233

福建

文科

服装与服饰设计

65.87

393

238

福建

文科

艺术与科技

64.23

391

229

福建

文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

71.07

436

252

福建

文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

67.25

360

173

福建

文科

艺术与科技(音乐工程)

66.1

404

235

福建

文科

表演



249

福建

理科

服装与服饰设计

63.03

373

229

福建

理科

艺术与科技

62.63

362

231

福建

理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

67.3

442

227

福建

理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

62.48

281

175

福建

理科

艺术与科技(音乐工程)

59.93

314

234

福建

理科

表演



251

甘肃

文理综合

设计学类

61.08

305

163

甘肃

文理综合

服装与服饰设计

62.32

286

173

甘肃

文理综合

艺术与科技

63.68

329

167

甘肃

文理综合

播音与主持艺术

63.77

349

162

甘肃

文理综合

表演(服装表演)



183

甘肃

文理综合

表演(广告模特)



176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有校考省份的校考专业成绩为考生的专业成绩,没有校考省份的专业成绩采用省专业统考成绩。校考省份与专业如下:

  山西:播音、表演

  辽宁:播音、表演

  江苏:美术类、表演

  河南:美术类、播音、表演

  山东:美术类、播音、表演

  甘肃:美术类、播音、表演

  湖南:播音、表演

  黑龙江:美术类、播音、表演

  山西:美术类

  江西:美术类、表演

  广东:美术类、播音、表演

  福建:播音(闽南语)

  2.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与科技、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类)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总分100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顺序排序,录取高分考生。

  3.表演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换算值(高考文化成绩÷省艺术本科录取控制线)、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顺序排序,择优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闽南方言培养方向只招收已参加我校闽南语加试且成绩合格的福建省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