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美术设计类招生专业包括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师范)等7个专业,均为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其中,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是由原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江苏省品牌专业——工业设计和艺术设计调整而来。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内容
(一)采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招生专业、计划、省份和考试内容
招生专业、代码 | 招生计划 | 专业考试科目、时间及分值 | 招生范围 | 备注 |
视觉传达设计130502 | 55 | 1. 素描(默写) 90 分钟,满分250分 2. 色彩(默写) 90 分钟,满分250分 3. 设计基础 120 分钟,满分250分 (1)综合设计 90分 (2)装饰(图案) 80分 (3)文字或图形创意 80分 | 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吉林、上海、浙江、江西、山东、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黑龙江、内蒙古 | 1. 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2. 各科目考试大纲详见附件1。 |
环境设计130503 | 55 | |||
产品设计130504 | 50 | |||
服装与服饰设计130505 | 55 | |||
公共艺术130506 | 22 | |||
数字媒体艺术130508 | 41 | |||
美术学(师范)130401 | 22 | |||
合计 | 300 |
江南大学设计基础5天特训班,5天时间突破设计高分,咨询电话:18301512531(张老师)
(二)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招生专业、计划和省份
招生专业、代码 | 招生计划 | 招生范围 | 备注 |
视觉传达设计130502 | 45 | 河北、江苏、安徽、福建、河南、湖北、湖南 | 1. 考生无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 2.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
环境设计130503 | 45 | ||
产品设计130504 | 40 | ||
服装与服饰设计130505 | 45 | ||
公共艺术130506 | 18 | ||
数字媒体艺术130508 | 34 | ||
美术学(师范)130401 | 18 | ||
合计 | 245 |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
(二)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三)参加相关专业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
三、专业校考考点设置及考试时间安排
序号 | 考点 | 网上报名时间 | 确认地点、时间 | 考试时间 | |
1 | 杭州 | 浙江理工大学(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 1 月9日至26日 | 以下方式二选一: ① 现场确认 地点:同考点 3月1日8:30-12:00 ② 网上确认 2 月26日至 3 月1日12:00 | 3 月2日 素描8:30-10:00
色彩10:45-12:15
设计基础14:30-16:30 |
2 | 深圳 | 深圳市行知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罗湖区北斗路20号) | |||
3 | 青岛 |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88号) | |||
注:1. 本省设有考点的,考生必须在本省考点参加校考,在其他省份考点参加考试成绩无效;本省未设考点的,考生可选择杭州、青岛考点;深圳考点不接受外省考生报考。 2. 深圳、青岛考点根据其容纳人数实行限报。 3. 上述内容将根据当年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文件精神作相应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的有关通知。 |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步骤
1. 网上报名、缴费
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址为,系统每天6时至24时开放报名),按照提示注册账号、填写个人信息、选择考点等,完成网上报名、缴费流程。我校不接受现场报名。
2. 确认、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
(1)现场确认、打印准考证:按照规定现场采集考生照片图像等信息,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考生请于2018年3月1日8:30-12:00携带以下材料到网上报名所选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打印准考证:
①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 艺术类(或高考)报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 2018年相关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证或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
(2)网上确认、打印准考证:考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的,可选择网上确认(该项功能由第三方服务公司收取技术服务费30元,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自主选择),网上确认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至3月1日12时。网上确认功能仅能通过手机完成,考生请登录/app/下载手机APP客户端,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手机APP客户端提示)。网上确认成功后,考生请登录网页版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
1. 报考专业应与省统考的艺术类别一致,不得跨类报考。
2. 未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确认的考生不具有考试资格。
3. 身份证遗失者,必须出示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并盖章的身份证明原件,否则不予现场确认及考试。
4. 提交的报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取消其报考资格。
5. 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其专业考试视为不合格。
6. 港澳台侨考生报考事项,详见《江南大学美术设计类专业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报考须知》(附件2)。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考点选报要求、现场确认要求、考试要求、相关文件规定等情况未能参加考试,测试费概不退还,请考生慎重考虑后进行缴费。
(三)测试费
根据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精神,考生需缴纳测试费230元/人。
五、考试要求
(一)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江南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证件齐全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准时到场,开考15分钟后一律不得进场。
(二)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手机等通讯工具或有存储、拍照、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等物品进入考场。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律按作弊论处。
六、合格名单公示
考生可于4月中上旬登录“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个人专业校考成绩,同时我校将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合格考生信息。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合格考生可自行网上打印《江南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
七、录取原则
(一)采用校考成绩录取
1. 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专业校考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山西省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艺术类本科第二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2. 对于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不限。
3. 录取办法: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理兼招,依据综合成绩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40%+文化成绩*60%)*2,文化和专业校考满分均按750分计算。
(2)按照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校考成绩录取。
(二)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
1. 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2. 录取办法:
(1)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依据综合成绩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综合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文化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投档的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八、监督保障
(一)江南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考试的统筹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
(二)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九、联系方式
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咨询电话:0510-85915666 传真号码:0510-85913570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214122
十、其他
(一)本简章若有与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文件精神相违背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二)本简章由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当年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
江南大学美术设计类专业考试大纲
1. 《素描》——注重考查考生对描绘对象的观察、理解、整体构思能力,以及造型、比例、构图、体积、空间、质感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能力。
2. 《色彩》——注重考查考生对色彩的感悟能力、认识能力、色彩关系的把握能力,体现色彩综合表现能力和艺术感受力,兼顾主观性与客观性表现。
3. 《设计基础》——主要考查考生对设计的基本认识和初步创意意识,对图案、文字、图形创意的想象、变化和表现的基本能力及灵活应用能力,以及用设计解决简单问题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包括综合设计、装饰(图案)、文字或图形创意3类题型,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综合设计:主要考核考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运用设计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2)装饰(图案):考核考生对生活中的自然景、物等的概括、取舍以及变化能力,基本审美能力。
(3)文字或图形创意:考核考生对文字内涵的理解、想象以及图形的创意意识和表现能力。
附件2:
江南大学美术设计类专业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报考须知
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报考我校,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地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省考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华侨:中国护照及所在国绿卡)参加江南大学美术设计类专业校考,相关考试要求遵照学校当年招生简章。
考生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到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福建省厦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暨南大学华文学院、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新蒲岗办事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等地报名,参加文化课统一考试,简称“联招考试”。
未参加“联招考试”的台湾学生,根据教港澳台函〔2011〕18号文件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在台湾地区参加台湾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成绩达均标级以上,专业考试合格亦可录取。
本须知若有与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文件精神相违背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本须知由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当年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