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765801
浙江师范大学2016年浙江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
 来源:

  浙江省美术类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分×7.5×50%

  浙江省音乐类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分×7.5×50%

  浙江省舞蹈类综合分=文化分×40%+专业分×7.5×60%

  浙江省编导类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分×7.5×50%

  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60分,如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浙江师范大学2016年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浙江师范大学2017年首年在省外(除湖南省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采用对应的艺术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课成绩依据,所以往年录取分数不再具备参考价值,敬请广大考生报考时注意。

省份

批次

专业

实录数

最低分

最高分

平均分

河北

美术类

美术类

26

481.8

574.18

531.76

音乐类

音乐舞蹈类

25

216.79

578.79

548.7

编导类

戏剧影视文学

12

484.44

541.75

517.89

江苏

美术类

美术类

22

450.89

495.01

468.27

江西

美术类

美术类

22

515.65

546.3

526.55

音乐类

音乐舞蹈类

15

500.26

586.35

535.32

编导类

戏剧影视文学

3

470

472

470.67

山东

美术类

美术类

24

495.52

535.75

522.11

音乐类

音乐舞蹈类

10

502.29

601.99

544.18

编导类

戏剧影视文学

8

518.94

544.19

532.2

河南

美术类

美术类

18

572.57

604.05

588.29

音乐类

音乐舞蹈类

11

582.56

653.29

608.96

编导类

戏剧影视文学

4

427

444

438.25

湖南

美术类

美术类

39

488.87

560.05

529.92

音乐类

音乐舞蹈类

16

496.52

587.42

541.78

编导类

戏剧影视文学

8

474

507

484.38

  非浙江省美术类综合分=文化分×40%+校考专业分×7.5×60%。

  非浙江省音乐类综合分=文化分×40%+校考专业分×7.5×60%。

  舞蹈类综合分=文化分×40%+专业分×7.5×60%。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录取:我校在河北、山东组织专业校考,在其他省份承认相关省份编导类统考成绩,具体如下原则如下:

  组织校考的省份: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及文化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专业分以100分满分计,具体折算方法为:

  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分×7.5×50%;

  承认省统考成绩的省份: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60分,如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批次

科类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

艺术
一批

音乐文

音乐学(师范)

78

564

506

522.2

音乐理

音乐学(师范)

15

566

492

521.7

艺术一批小计

93




艺术
二批

美术文

美术学(师范)

44

589

555

563.05

视觉传达设计

12

587

553

560.58

环境设计

12

563

553

554.92

产品设计

13

556

552

553.23

动画

18

554

551

551.81

数字媒体艺术

8

562

551

552.63

美术文小计

107




美术理

美术学(师范)

16

591

555

564.44

视觉传达设计

4

581

558

564.75

环境设计

4

555

554

554.25

产品设计

3

552

552

552

动画

6

574

552

557.67

数字媒体艺术

3

552

552

552

美术理小计

36




舞蹈文

舞蹈学(师范)

6

552

524

531.17

编导文

戏剧影视文学

22

537

504

515.33

艺术
二批

编导理

戏剧影视文学

5

503

491

497

艺术二批小计

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