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765801
福建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分省分批录取分数线
 来源:

 

院校

录取批次

科类

录取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代号

人数

辽宁

328

艺术类二本段二

艺术(文)播音

5

433.825

420.15

428

辽宁

328

艺术类二本段二

艺术(文)编导

5

456.8

432.95

448

浙江

3511

艺术第二批

美术统考文

9

560

549

551

安徽

3514

艺术二批(统考本)

艺术

11

760.33

749.37

754

福建

1010

艺术类本科批A

艺术(理)编导类

7

484.2

470.35

475

福建

1010

艺术类本科批A

艺术(理)播音主持

5

564.4

537.3

556

福建

1010

艺术类本科批A

艺术(理)美术类

24

252

241

244

福建

1010

艺术类本科批A

艺术(理)舞蹈类

2

593.15

570.25

582

福建

1010

艺术类本科批A

艺术(理)音乐类

16

593.8

550.75

566

福建

1010

艺术类本科批A

艺术(文)编导类

28

541.05

490.7

507

福建

1010

艺术类本科批A

艺术(文)播音主持

20

606.05

524.3

569

福建

1010

艺术类本科批A

艺术(文)美术类

146

260

242

247

福建

1010

艺术类本科批A

艺术(文)舞蹈类

38

605.75

545.2

565

福建

1010

艺术类本科批A

艺术(文)音乐学

94

647.55

561.95

577

福建

1010

艺术类本科批A

艺术(文)音乐表演

21

89

80.33

85

福建

1013

艺术类本科批A

艺术(理)编导类(闽台)

12

479.25

441.65

458

福建

1013

艺术类本科批A

艺术(文)编导类(闽台)

28

498.4

475.1

481

河南

4205

艺术专业本科A段

文科综合(播音)

5

592.538

569.14

579

河南

4205

艺术专业本科A段

文科综合(编导)

5

509.325

493.38

500

河南

4205

艺术专业本科A段

文科综合(美术)

11

568.3

546.4

556

湖北

6390

艺术本科(二)

艺术类

11

592

575.2

583

湖南

3509

艺术类本科

美术(文)

8

547.7

534.7

543

湖南

3509

艺术类本科

音乐(文)播音

5

573.15

490.4

540

湖南

3509

艺术类本科

音乐(文)编导

5

514.5

488.4

502

四川

3507

艺体本科

艺术(播音)

5

572.3

551.7

558

四川

3507

艺体本科

艺术(编导)

5

531.85

512.1

524

四川

3507

艺体本科

艺术(美术)

8

552.3

522.7

535 

  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调配规则: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的各艺术类专业采用专业志愿清调配原则。各艺术类专业均要求考生文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分别不低于省定艺术类专业本科文考成绩控制线、本科专业统考成绩控制线。除音乐表演专业以专业校考成绩作为录取排序依据外,其他专业均认可招生省份省级统考成绩,具体录取排序规则如下:

  (一)音乐学、舞蹈学专业(面向福建省招生)

  在考生文考总分、专业统考成绩分别不低于福建省艺术类专业本科文考成绩控制线、本科专业统考成绩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文考专业综合分(文考专业综合分=文考总分×30%+本科专业统考成绩×2.5×7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文化专业综合分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本科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

  (二)音乐表演专业(面向福建省招生)

  只录取参加我校音乐表演专业考试且获得合格证的艺术文科考生,根据器乐类型分别排序,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考试中语文、外语二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考生。

  (三)美术学、设计学类(面向福建、江西、湖南、四川、河南、湖北、安徽、浙江、广东等省份招生)

  1.福建省:在考生文考成绩不低于福建省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70%且本科专业统考成绩达省里划定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专业统考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文考成绩、语文、外语。

  2.湖南、四川、河南、广东等4个省份:只招艺术文科考生,承认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根据各省投档情况,按文考专业综合分(文考专业综合分=文考成绩÷文考总分×750×4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总分×750×6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文化专业综合分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本科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

  3.江西、湖北、安徽、浙江等4个省份:只招艺术文科考生,承认招生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根据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和综合分计算办法执行,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四)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福建、江西、湖南、四川、辽宁、河南等省份招生)

  1.福建省:在考生文考总分、专业统考成绩分别不低于福建省艺术类专业本科文考成绩控制线、本科专业统考成绩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文考专业综合分(文考专业综合分=文考总分×30%+本科专业统考成绩×2.5×7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文化专业综合分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本科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方向)专业的考生应取得我校专业加试合格证。本专业录取规则适用于校本部、闽台合作项目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

  2.江西、湖南、四川、辽宁、河南等5个省份:只招艺术文科考生,承认考生所在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根据各省投档情况,按文考专业综合分(文考专业综合分=文考成绩÷文考总分×750×3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总分×750×7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文化专业综合分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本科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

  (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面向福建、江西、湖南、四川、辽宁、河南等省份招生)

  1.福建省:在考生文考总分、专业统考成绩分别不低于福建省艺术类专业本科文考成绩控制线、本科专业统考成绩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文考专业综合分(文考专业综合分=文考总分×70%+本科专业统考成绩×2.5×3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文化专业综合分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本科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本专业录取规则适用于校本部、闽台合作项目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 

  2.江西、湖南、四川、辽宁、河南等5个省份:只招艺术文科考生,承认考生所在省份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所属类别统考成绩,按文考专业综合分(文考专业综合分=文考成绩÷文考总分×750×7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总分×750×3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文化专业综合分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本科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