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17年宁夏区艺术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 凡报考宁夏大学新华学院艺术类、体育学类专业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国标代码:13325) 第四条 学院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686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三章 毕业证与学位证 第七条 学生入学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