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艺术类专业统考划线原则
 来源:

  1. 美术类:本科专业成绩的最低合格要求为 3 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 180 分,且其中 2 门科目各不低于 60 分。

  2.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书法学及表演:省内院校本科合格生源与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按 4:1 以内的比例划定;省外本科院校校考要求省统考专业合格,其省统考专业成绩最低合格要求不低于 180 分。

  3. 音乐、舞蹈类:本科合格生源与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按 4:1 以内的比例划定。